关于车辆买卖合同汇总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散文章网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买卖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买卖合同第一篇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____辆,车号为____;产地:______;型号: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卖给乙方,价格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 甲方承担。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四、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给乙方该车以及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甲方违反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甲方:(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买卖合同第二篇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汽车说明
甲方出卖的是一辆全新轿车,该车辆由甲方在专营店售出。发动机编号为号;车驾编号为号。
第二条:车辆价款
车辆价款总计为人民币:xxx元。
第三条:定金、付款方式
1、在乙方向甲方确认购买此款车的意向后,需交付定金人民币:xxx元整。本合同定金为担保履约定金,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定金抵作车辆价款。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验收车辆后,须一次性付清购车价款。
第四条:车辆降价补偿
本合同订立后,在20xx年月日前,此款车在专营店的售出价,如出现低于此次购车价人民币:元时,甲方将现金补偿乙方全部降价差额。
第五条:质量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并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20xx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3、交车地点:专营店。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公里。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车辆总价款数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车辆总价款数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3、任何一方逾期违约达十五个工作日,又未书面告知对方达成谅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赔偿。
4、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条:赠品与选装
车辆交付后,甲方随车赠送乙方的礼品质保,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包括:
⑴型号规格为:全车防爆膜;价值元。
⑵型号规格为:底盘装甲;价值元。
交车时,乙方向甲方购买一套原厂倒车雷达,并由甲方负责安装调试。价款为人民元整(¥元),须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对本合同其他事项发生不同理解,按照有利与实现合同的原则解释;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车辆买卖合同第三篇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 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卖乙方。发动机号码: .
二、价款: 元整。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性付清。
四、甲方保证该车没有设定抵押、典当、留置及部分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并保证所转让的车辆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甲方如隐瞒该车辆存在的重大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该车情况和瑕疵有充分了解。
五、车辆交接转移后,自 年 月 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自 年月 日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损害赔偿等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如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给予帮助,但过
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不得采取欺骗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 方:乙 方: 证明人:
二0年 日月
车辆买卖合同第四篇卖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 ; 地址: 买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车 身 颜 色: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 _;行 驶 公 里:____ ____ 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把
3、卖方在如实告知车辆维修记录情况下,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共分为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车辆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 %作为定金,第一笔车款
在签订合同后 日付款,其余部分车款在车辆过户之后交付之时一次性付清。
三、交付及过户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协议签订之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应定金,买方交付第一笔车款后,卖方应即时交付车辆(包括行驶证)并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剩余价款,卖方交付相关证件及随车物品。
2、卖方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应保证是无瑕疵的。瑕疵保证期为交付车辆之日起1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3、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承买人负责。
四、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地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方占有、使用。若卖方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则需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2、若因卖方的责任导致车辆不能过户,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3、买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卖方将不退还定金。
4、买方应谨遵双方的约定,在车辆未办理过户期间谨慎小心、诚实信用,及时处理车辆所发生的各事项。若因买方未及时处理给卖方造成损失,买方需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五、补充条款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买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并交付买方,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买方壹份,卖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年 月 日
车辆买卖合同第五篇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机动车一辆:
车牌号码: 颜色:红色 型号:
发动机号码: 识别代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拾壹万元整(包含保险费在内:20xx年7月3日到20xx年7月2日,总额为14150.69)。
第三条: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清金额拾壹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车款之日,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购买车辆的保险也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办理过户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交付给乙方该车的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在20xx年 月 日前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在20xx年 月 日后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有优先为装货协议,带货费用如下:70元/立方(按纸箱规格计算)、17元/件、2600元/单趟(如油价上涨,货价相应增加燃油附加费)。运输途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物品完好无缺,不能造成甲方纸箱踩压、污渍、损坏、丢失、淋湿等。甲方提前2天通知
乙方司机,如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跑车,应在2天前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请别的车辆。
第九条:如乙方带货到目的地,要等柜下货,甲方要补一定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车辆买卖合同第六篇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