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下面是散文章网小编整理的几篇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甲方):湖北--------管理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武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双方共同遵循并执行。
第一条 场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位于武汉--城地面停车场西南角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车位共 个,由甲方随机安排;
3、承租用途:仅供停放小型汽车之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经甲乙双方协商,若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若不予续约的,合同期满即终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停车位租金为人民币 元/位,计人民币 元/月,总计人民币 元;
2、乙方签订合同时应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合同期内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合同期满10日内,乙方应结清所有合同约定款项及完结所有经济纠纷后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应付租金为人民币 元,在甲、乙双方签约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满前10日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湖北----------管理分公司,
账号: 8888 8888 8888 8888
开户行:建行--支行
如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时依约将甲方指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间,若甲方建设或环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该场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无位置可提供该合同自动解除。
3、在乙方租赁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及甲方关于 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4、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造成场地在租期内不能使用,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场地并不作任何赔偿,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仅向乙方出租停车场停车位,不负责乙方所停机动车辆的保管以及损伤、损坏、被盗损失。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政府规定的经营许可证交付给甲方备份,乙方应守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各项保险。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于本合同规定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场地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由于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占用该场地外的地方营业,停放车辆的放置,必须规范、整齐,不得乱摆乱放。
5、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场地。
6、乙方不得在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出现事故引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做好该场地的治安、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禁止他人非法占用或搭建。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不得乱拉电线安装电器。
第六条 合同终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2、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甲方有权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内将场地恢复原状后,无条件无偿将场地交还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租金、违约金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达一个月或合同保证金不足原合同保证金,自甲方通知起5日内仍未补齐的;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
C、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他人;
D、乙方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 保险条款
乙方应购买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财产险、第三者强制险等与车辆及车辆内财物相关的保险,否则,乙方使用停车位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欠缴月租金1%的违约金;若拖欠时间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索赔权利。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在该场地上发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第九条 通知及送达
1、乙方通讯地址已注册在本合同内,所有甲方的通知书应以上述地址为依据。
如乙方迁移通讯地址应立即以挂号邮件知会甲方,否则因此而引至任何邮递错误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
如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
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如专人直接送达的,应由接收人签收;函件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函件为送达。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合同当事人具同等约束力。
3、本合同签订之时成立并生效,共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备 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 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
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 表: 住 宅 单 元: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署 日 期:
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xx小区 栋 单元 号 房屋产权人:
电话:
为了便于停车位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xx开发商将小区现有的停车位委托给甲方进行经营管理。
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位置:
面积: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xx开发商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 停车位的所有权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