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拖欠的款项就要进行清收的工作。那么如何写关于工程清收工作方案?下面推荐介绍工程清收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工程清收工作方案【1】
一是组织有力。
成立良心堡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成员由党政、财政、经管、派出所、司法所、信用社、各村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帮助信用社清收旧贷,实现信用社不良贷款总量和占比“双降”。
二是重点明确。
良心堡镇确定清收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到、逾期并有偿还能力但长期不还的“钉子户”、“赖账户”;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拖欠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有意拖欠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的贷款。
三是措施具体。
一方面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拖欠或引荐、担保、自贷的不良贷款,由单位督促其借款人、介绍人、担保人限于2016年12月底以前全额归还贷款本息,对到期不能归还的,由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协助信用社按月全额扣发工资收回,直到贷款还清为止,若借款人直接为单位负责人的将直接报其主管部门处理并曝光。
镇人大主席李华平为帮助养鸡大户蒋立良扩大养殖规模贷款30000元,到期后蒋立良没有归还贷款本息,李华平便主动代为还清了贷款。
另一方面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担保人,将公布不诚实守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并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为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法律帮助和司法保障。
动员会后,悦来村张治军就主动偿还了2016年贷款本息12500元。
四是责任到位。
镇政府明确:镇直各工作部门及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村辖区内的清收工作负全责,将清收工作和计划层层分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办;镇纪委、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协助抓好干部职工拖欠、介绍、担保贷款的清收工作;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在办理信用社贷款案件纠纷和处理弃帐外逃的贷款户方面发挥作用。
并对阻挠、抗拒清收工作的违法人员及时进行依法处理;镇直各职能部门在清收和盘活不良贷款中,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清收工作,对“钉子户”、“赖账户”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盘活力度。
信用社要充分运用好、把握好这次机遇,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对积极主动还清旧贷款的农户,根据其生产经营、家庭经济等具体情况,在贷款规模、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照顾,以促进良心堡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建立诚信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工程清收工作方案【2】
一、工作时间和目标
清收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攻坚战时间为20**年7月至9月,时间为3个月。
工作目标:通过加大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国家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户自借及担保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和历年诉讼类贷款的执行力度,确保全镇清收 万元目标到位。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7月10日以前)。
成立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制定详细方案,重点开展债务的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工作。
在7月10日以前,对债权进行归类,做好清收不良贷款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欠款户的债权债务情况、贷款情况、家庭住所、财产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
把欠款数额大,拖欠时间长,尤其是有能力清偿而恶意逃债躲债的贷款户、列入清收重点。
20**年7月11日,召开全镇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阶段(20**年7月12日—9月20日)。
镇清收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有拖欠借款的贷款人发出催收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清偿逾期贷款。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支村两委成员不良贷款的清收。
对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支村两委成员的自借及担保不良贷款实行限期偿还,逾期不能还清的,采取通报批评、扣缴工资抵债、追究纪律责任、依法诉讼等措施予以清收。
对驻镇企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由该单位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对私贷公用款项,依照法律规定,本着“谁签约,谁担责;谁用钱,谁还款”的原则落实还贷。
2、企事业单位不良贷款的清收。
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不良贷款,由单位自筹资金还贷,限期内不还的,依法拍卖有效资产、经营权等偿还贷款本息;属差额拨款的单位,经营收入优先用于还贷;机关事业单位担保的贷款由担保单位督促用款单位限期偿还,若贷款单位无力偿还,担保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负责偿还。
3、企业不良贷款的清收。
对企业有能力偿还而拖欠形成的不良贷款,由镇村两级协助农村商业银行落实债权,并督促制订还款计划,限期还清。
拒不偿还的,依法拍卖土地、房屋、设备、经营权等资产,抵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4、村级集体不良贷款的清收。
各村(社区)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资金限期清偿到位。
5、自然人不良贷款的清收。
各村(社区)要全力支持配合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内个体工商户、农户的不良贷款的清收,对有能力清偿的要督促其限期清偿到位,对暂有困难不能全部清偿的,督促其在清偿贷款利息或部分本金后,采取借新还旧方式进行处置清收。
(三)总结阶段(20**年9月21日—30日)。
9月底,将召开总结大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对清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武昊为第一组长,镇长陈晓星为组长,副镇长武兴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松柏、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张建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高伟、财政所长杨振良、法庭庭长李杰、农商行岳坊支行行长尹训良为成员的岳坊镇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清收工作。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要明确清收目标和任务,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
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各相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发挥职能作用,又要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镇纪委、组织部门负责协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支村两委成员不良贷款的清收,派出所主要负责涉嫌贷款诈骗案件的侦察执行及维护正常的清收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支持、配合清收工作,全面完成本辖区内清收任务。
(三)强化激励约束。
凡在20**年9月30日前主动以货币资金归还拖欠农商行不良贷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利息优惠:主动归还20**年以前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本息的,除免收罚息外,利息按结欠利息的20%计收;主动归还20**年至20**年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本息的,除免收罚息外,利息按结欠利息的40%计收。
主动归还20**年至20**年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本息的,除免收罚息外,利息按结欠利息的50%计收;主动归还2010年以后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本息(抵质押贷款除外)的,免收加罚息。
依法强制清收的,全额追缴本金及利息(含罚息)。
在本次清收活动中,村组和集体企业的贷款能一次性偿还的,可免收利息;对能按期清息或能偿还部分本金的贷款户,可以采取再融资方式置换;对因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的`报请县清收领导小组研究。
对各类贷款客户在规定期限内(下发催收通知书的时间)不能全部清偿的,按规定加罚息;对拒不履行还贷义务的难户,将依法处理;对恶意逃废贷款的,采取列入金融黑名单、媒体曝光等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予以清收。
同时,在本次清收活动中,实行“两个挂钩”。
一是与村级工作挂钩,纳入各村(社区)中心工作考核,年终列入综合考评;二是与支付清收手续费挂钩。
1、手续费计算范围:20**年9月30日以前到期的贷款。
2、手续费计算标准:以现金收的本金和利息按本息的10%保底计付手续费,处置清收的贷款按本金的5%,利息的2%保底计付手续费,以村(社区)为单位,完成任务在60%以上的,手续费保底基础上增加0.5个点(本息的1.5%),完成任务在80%以上,手续费在保底基础上增加1.5个点(本息的2.5%),完成任务在100%以上,手续费在保底基础上增加2.5个点(本息的3.5%)。
3、通过诉讼收回的贷款按上述标准减半计付手续费。
4、以上手续费不含,伙食费、差旅费、诉讼费。
5、手续费计算时间到9月20日止。
(四)加强督查调度。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清收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送信息,及时沟通互动。
同时,加强督查调度,实行每日一上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及时通报清收工作新动向、新措施和先进典型,确保清收工作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