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搬迁施工方案【1】
为全力推进我镇城乡统筹发展,改善村民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加快实现村民脱贫致富走向小康,促进XX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现根据XX村民小组村民集体意愿,特制定XX镇XX村XX村民小组移民实施方案。
一、实施移民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
结合重庆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以及当地村民的意愿,进行积极合理引导。
(二)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
在尊重村民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由农户和村民小组提出移民申请。
(三)坚持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原则。
二、实施移民的范围及补助对象
本次移民的范围为XX镇XX村XX村民小组行政区域。
移民人员补助对象为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人口。
本次移民范围内的房屋均应按规划拆除(天娇度假村除外)。
三、实施移民的主体
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移民的方式
本次移民实行货币补助。
五、实施移民的补助标准
(一)移民人员及土地补助标准:
1、对同时具有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户口、承包地、林地的:30600元/人;
2、对不完全具备上述1所列条件的移民对象,按以下补 助标准执行。
(1)只有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户口的:25000元/人;
(2)有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户口,但只有承包地,无林地的:27600元/人;
(3)有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户口,但只有林地,无承包地的:28000元/人。
(4)原是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人口,后因其他原因户口已不在移民区内,在其他地方无承包地和林地,但在移民区内有承包地也有林地的:5600元/份。
(5)原是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人口,后因其他原因户口已不在移民区内,在其他地方无承包地和林地,但在移民区内只有承包地无林地的:2600元/份。
(6)原是XX村民小组在籍农业人口,后因其他原因户口已不在移民区内,在其他地方无承包地和林地,但在移民区内只有林地无承包地的:3000元/份。
3、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劳改劳教人员按在籍农业人口,按照本条第1、2款执行。
4、根据移民对象的申请和要求,按有关程序为其办理农转非,由其自谋职业。
5、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以由XX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到敬老院。
(二)本次移民范围内的房屋及附构(筑)物补助标准
1、合法房屋补助标准:见附件1。
对本次移民区内的`拆除房屋实行货币补助。
合法房屋补助分为合法人居房屋和合法非人居房屋进行补助。
2、附构(筑)物补助标准:见附件2、附件3。
零星栽种树木花草不补偿。
3、合法房屋残值补偿。
移民搬迁户可申请对其拆除的合法房屋进行残值补助,标准见附件1。
房屋由实施移民的主体统一组织拆除,残值归实施移民的主体所有。
4、其它设施设备补助:1)搬迁户外出购房的原安装使用的照明用电、闭路的补助,按镇政府确定的安装标准给予补助。
2)其它设施设备补助,见附件4
(三)搬家补助标准:
每户按一次性计发,3人以下(含3人)400元/户,4人以上600元/户。
被搬迁房屋实际用于个体经营,能够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
证的,发给一次性搬家补助300元。
(四)人员过渡补助标准:
属于移民人员安置补助对象的,每人一次性发给800元补助费。
(五)提前搬家奖励费:
根据搬迁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的按1000-2000元/户奖励,具体时限及奖励标准在搬迁工作启动时确定。
六、实施生态移民的工作程序及步骤
XX村XX村民小组移民工作分为四个步聚。
即宣传动员、签订协议、房屋拆除、验收总结。
七、其它有关事项规定
1、区公安分局根据区政府同意XX镇XX村XX村民小组移民搬迁的批复,做好移民人员安置补助对象的户籍审核、审批、统计工作,并为其办理农转非户籍登记。
2、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移民人员安置补助对象的申请,参照《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将移民搬迁人员纳入再就业培训。
3、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对本次移民人员安置补助对象在XX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各种费用的减免参照《XX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府办
发?2008?55号)执行。
积极协助管委会和XX镇为XX坝康居房办理房屋两证。
4、区教委要积极妥善解决好移民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5、移民搬迁户和房屋拆除户与XX镇政府签订移民协议和房屋拆除协议时,应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XX镇政府注销,镇政府将其山林田土、宅基地等收归国有。
6、移民搬迁户和房屋拆除户与XX镇政府签订协议后,到规定期限不拆除房屋的,按村民自治的相关形成村民决议,可由村委会组织强制拆除。
附:1、合法房屋拆除和残值补助标准
2、构筑物补助标准
3、不可拆除的装饰物补助标准
4、其它设施设备补助标准
移民搬迁施工方案【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全县20**年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洛南县陕南移民搬迁工作20**-2020年规划》,结合实际,特制订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八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坚持移民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原则要求,围绕城镇建设、产业支撑、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目标,以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探索示范、突破难点,统筹规划,推动移民搬迁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迈进,全力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创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到位的移民示范新区。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科学选址。
坚持“三为主”原则,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向城镇聚集,着力推动城镇化安置、引导搬迁农民向市民转化,提高全县城镇化率。
集中安置点要选择在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卫生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城镇规划区,在住房建设规划上,要严格控制平房建设,鼓励楼房化安置。
2、突出重点,稳步实施。
在统筹兼顾陕南移民搬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依据搬迁安置分类型,区别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搬迁,优先搬迁受各种灾害影响严重和生存条件恶劣的群众。
3、有业安置,突出特色。
坚持城镇安置原则,突出移民搬迁与城镇建设结合,实现移民户资产向资本的转化。
坚持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以秦岭最美乡村建设为载体,建设与景区环境、民俗、历史底蕴完全融合统一的特色移民示范工程,增强景区民居的观赏性,从而提升景区品位、聚集景区人气,通过旅游实现移民户的有业安置。
4、城乡一体,进城优先。
坚持以“两房结合”、“两证发放”工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扎实推进移民进城入镇上楼安置步伐,全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
20**年陕南移民搬迁计划任务3000户12000人。
其中:城区集中安置1400户,集镇集中安置1600户;扶贫移民搬迁1500户6000人(含五保户、特困户300户),避灾1291户,生态移民搬迁100户,灾毁安置109户。
规划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12个(名单详见附表)。
四、安置形式:
(一)城镇集中安置。
对有条件进城入镇上楼安置的搬迁户,在允许其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等服务业或现代农业。
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两种形式,统规统建按80、100、120平方米四种户型修建,群众自建户型根据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安置。
严格控制中心村安置模式,按照建设秦岭最美乡村的要求,可在个别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中心村,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和搬迁户整合归并,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
(三)五保户和特殊人群安置。
农村五保户采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方式进行安置。
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特困户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建免租金周转房,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进行统一集中安置。
五、建设内容。
移民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住房建设、移民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移民户能力建设、生态建设五部分,具体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农户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在城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房屋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巷道、广场硬化、人畜饮水、电力、新能源、污水垃圾处理及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等。
(三)产业开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基地在内的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等项目扶持、技术推广和市场体系建设等。
(四)搬迁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等。
(五)生态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周边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改造、封山禁牧、植树造林、新区绿化等。
六、建设要求
县城及重点镇建集中安置小区,以80、100、120平方米三种户型为主,实行多层单元房安置;其它集镇建移民安置小区,每户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在0.2亩以内,按“上住下铺、产业居住二合一”的原则,实行生产用房和生活用房分开,建房层数原则上控制在2层至2层半,一层面积控制在95平方米左右,作为生产用房,二层以上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作为生活用房;群众自建安置房,每户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在0.25亩以内,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七、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年9月-11月):为规划选址,落实项目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镇选定20**年移民安置点,组织专家进行勘测论证,设计规划,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制定规划文本。
第二阶段(20**年12月-20**年3月):为项目评审、招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集中安置点规划进行评审,集中开展招投标工作。
全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必须在20**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20**年4月-20**年4月):为组织实施项目阶段。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全面进入移民搬迁项目工程实施阶段。
各项目要在20**年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年4月底前安置房房屋主体全部建成,完成内外粉和门窗安装,水、电、路、讯、视小配套设施齐备到位,达到入住条件。
第四阶段(20**年5至6月):为查漏补缺,完善项目建设,迎接省、市核查验收阶段。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镇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强化镇级组织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镇包抓领导和干部,细化工作措施,夯实项目责任,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包抓。
按照县委办印发的抓点示范工作要求,将移民搬迁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范畴,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实施主体,确保领导到位、干部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督办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规范管理。
通过加强政策理论宣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集中点各项手续,健全各类档案资料,确保镇有档、村有薄、点有册、户有卡,使全县各集中安置点的各类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
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化项目施工全程监管,确保搬迁户能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四)强化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已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单项考核内容,纳入各镇年度农村工作观摩必看项目和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实行月评比通报制度。
对连续3个月处于全县后两位的镇主要领导实行约谈问责,对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镇或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后进的镇实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