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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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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是如此之好,阳光明媚到刺眼,初恋的那些年。

初恋的那些年【1】

我喜欢上一个美女,她是我隔壁班的,千方打听后终于知道她叫董欣,又费劲百般周折和她成为了普通的朋友关系,随即开始了我艰难的泡妞大业。

周六我和张飞去喝酒,两人喝了三箱老雪,喝的是七倒歪斜,绿色故事网,相互搀扶而归,没想到到班级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我的女神大人,最可怕的是手中的饮料将她的衣服弄脏了。

“喂,你没长眼睛啊,撞到我哥们了知道吗?”

听了张飞的话董欣原本生气的眼中又多了一丝愤怒,我连忙赔礼道歉。

“对不起,我兄弟喝多了,你这衣服我陪你好了”

“哼,有钱就了不起了吗”

董欣还是把火降到我的头上了,确实这事是我不小心,而且我的哥们还火上浇油,搁谁谁都会发火,此时我必须道歉,因为我还要追到她。

“这事是我不对,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可好?”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那就罚你请我吃十天饭好了”

“什么,你要我哥们请你吃饭,还要请你十天,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小飞,行了,就按她说的办”

追女孩子通常都是要请吃饭的,可是女孩子很难答应的,这次女生主动提出,我然是求之不得呢,可不能让小飞搅和黄了。

商议好了,我就将醉的不成样子的小飞放到座位上,想着泡妞大计。

女生本来就是矛盾体,说话通常要反着听,……这次的不小心也是我故意而为,就是为了接近她,不然没有交集,没法下手!

都说追女生,请她吃饭算是成功一半,可是我这第一天吃的很郁闷,因为我在女生面前紧张,一句话说不出来,真是笨的要死,这样如何搞定她!

回到班级几个死党围着我问东问西,主要还是很佩服我,羡慕我能和校花一块吃饭,甚至有人怀疑我们在一起了,我真是无语中带着郁闷!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事实上哥还差的很远,泡妞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摸索!

第二天我接着请女神吃饭,女神见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很不满。

“章啸天,你还是个爷们儿吗?吃个饭怎么扭扭捏捏”

此刻怎么感觉她是爷们我是女人呢,又或者说她是猫我是老鼠!

“我,我,……”

这时校园四大恶少之一的韩子赫来了,明显就是冲着董欣来的,而且韩子赫行人根本就无视我。

“欣啊,吃饭呢,我可以坐下一块吃吧,那个小子你可以走了”

那个小子明显就是指我啊,此刻我要是走了,在女神眼睛就是无能鼠辈,所以……

“那来的苍蝇啊,快点走开,没看大爷我正在泡妹子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是觉得自己话有多嚣张,而是`泡妹子`这几个字怎好当女神面前说呢!

韩子赫当即同他的手下给我围了起来,正好手痒痒,不过三分钟,我就将他们打倒了,小样儿的哥从小就学武术,更是打了十多年的架,对付他们几个和玩似的!不过嘴还是流血了,当时本来我可以躲开的,只是我发现女神在我后面,我躲开女神就会受伤,当时女神是看的清清楚楚!

“你流血了,没事吧”

“没事,这都不是事,爷们嘛”

终于证明自己是爷们儿了,不过却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你刚才说什么泡妞”

“哦,刚才只是和他们扯了,你别当真”

“哦,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打死也不能承认,不然就不好追了,追女孩子要是表白早了,她不拿你当回事,还会心存戒心!

“你真自恋,我喜欢你,我现在正追别的女孩呢,这情书就在这”

这是我给董欣准备的,打算在恰当的时候给她,谁让咱嘴笨呢,说不出来不代表写不出来,欣拿着就读了起来……

“你这写的不行”

“怎么不行了”

“太酸了,反正我看着是反胃”

“那好,我明天再给你看一封,你要是能满意,我就送给她”

“那,我就帮你参谋参谋”

小样儿上钩了把,我就天天写给你,啥时候给你感动了,咱就成功了,而且这样还不用担心你不看,哈哈……

我晚上回家,用了两个小时又写出一篇《为你写诗》大约两千字,之后便陷入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一天一封情书,共九篇,欣怡终于承认我写的有点水平了,还说事成了想认识下那女生,我满口答应。

十天已过,我们的关系大大提高,我在她面前也放得开了,拿下她的信心又大了一步,照这样下去追到手回事迟早的事。

然而一星期后,我看她和一男生抱在一起,尼玛心碎了一地,半个学期都浑浑噩噩,从此见到她有种特别的感觉,明明很想见她,为何见面要躲着走,明明很想和她说话,为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就是爱到心口难开吗?

高二分文理科,我擅长的是理科,文科设置三个班,听说她报文科,如果我报文科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几率和她在一个班,那样每天看她一眼就满足了。

在这里,我无心爱之人【2】

十二月底,那时候南京的冬天还不算太冷,有阳光,但暖得虚情假意。

我跟成都的S说,在这里呆得有些腻烦,想去你那里看看。

S说,你随时来,我随时去接你,茶提早给你备好了呢。

其实很早就想离开南京一段时间了。

这里存了些陈年发酵的人事,那人一走,空落了好阵子,记忆里茛了灰上了尘也懒得打扫。

眼看着有些东西快要发霉腐烂,天又渐冷起来,风里带着轻微的灼痛感。

我不愿自己耽溺在这里。

爱,或者是怀念,这些总会让人贪恋的东西,都唯恐被冰封凝结出一道道裂缝,这总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也可能那些仅仅是矫情做作的理由。

其实大多数人都一样,对于自己呆久了的人和地方,因为太过肌肤之亲耳鬓厮磨,一切都与经验和习惯缠绕在一起,都不会有好好看一眼的用心。

这个时候就需要隔开一段距离重新去审视它,腾出些空白的地方储存那些忽略掉却足够温存的情感。

我想离开这个地方,也无非是身处其中渐渐有了怠倦,日子紧跟着心情就懒散麻木了,对生活渐渐失却了此前时常有的那种打鸡血般热情豪迈的状态,我对此时常会有灵敏的恐惧感。

于是,我逼着自己说,出去吧,走到一个阳光清冽的地方,我需要些新鲜的moment,给终将延续下去的生活一个开端,一个能够悸动我的开端。

到成都,已经是晚上十点。

坐最后一班公交车找到住的地方,街上的灯影都已张着瞌睡人的眼,散着昏黄的光晕。

几家没有打烊的小吃店门前还集聚着热气腾腾的人群,从里面呵出白雾雾的烟火气,弥散着诱人的香,比衬着冬夜里的寒。

和S走在有些清冷的街上,脚步声和行李箱滑动的声音显得格外清脆。

不知怎么的,我在那一刻会想起一个老人,一个叫木心的老人,看过他一张黑白色照片,在纽约异国他乡的某个清晨,他穿着一身长黑呢子大衣,拄着手杖,扭头望着远方,那时候他写了一种心情:“清晨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这句平常的话细细一品,竟和成都初次相见时的心情有些相惜。

那是新年的第一天,深夜临近十二点的城市。

因为它处处潜伏着陌生的异样感,哪怕一点轻微的窣响,一缕蒸腾的热气,都能引诱出一丝温情的东西,人心变得脆弱而易被安妥。

这样见面的方式让我有种莫名的安全感,蒙了黑夜的`假寐,来不及分辨它或狰狞或善目的面孔,就已经猝不及防地拥搂入怀。

和一个城市这样的初见,我往往会迅速地爱上它。

在成都的那些日子,每天早上在旅馆里睡到自然醒,窗外还是阴郁的灰色,总让人疑心天还未亮,所以听说成都人都喜欢清晨睡懒觉。

下午若逢晴好的天气,就出去走走看看,或约了朋友喝茶,喝到日照竹林斜,人群纷纷散去。

这时小城里的华灯初上,就走桥穿巷看看夜景,走过喧嚣嘈杂的酒吧街,听里面摇滚的轰响,或者是民谣的悠扬,店门外站街拉客的都是清一色的南方小伙,穿着时尚头发有型,长相清秀又带着魅惑。

走累了就回到旅馆,睡前翻看些随身携带的书和电影,也会码几行字,疲倦袭来就昏昏睡去,连梦都是没有的。

一天的时光瞬间就感觉慢了下来。

慢下来的时候,倒觉得日子清朗明澈了许多,之前在南京混沌不堪的情绪重又捋顺了,走一步听一个调子,能敏感地察觉到身边看似匆匆而过又转瞬即逝的东西,它们停下来的瞬间所呈现的意义。

不只我这样的闲散客如此“不思进取”地过活,我来到这里,只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而整日生活在天府之国的小城,这又是一种生活的常态。

清晨的街面上没有太多汽车的鸣笛声,连久违的鸟声都能在冬日里听见了,许多店铺要等到快晌午时才开门迎客。

吃过午饭最热闹的就是锦江边、公园、街道两边,许多地方都设了茶场子,打麻将,遛狗遛鸟,或喝茶聊天的人络绎不绝。

等到了晚上,各家店铺小吃、酒吧街的夜生活又能欢腾到深夜一两点。

生活在这样的小城里,看身边的人都在不急不躁地活着,慢慢地活着,或怡然自得或平静恬淡的神情浮在脸上,没有被时间快马加鞭催赶竞技的紧迫。

一切都像是松了弦,打了盹儿,拉了悠长的调子,空闲出一种奢侈的情味,却又和真实妥帖的生活接土连壤,细枝末节里都能拧出日子的汁水。

对于见惯了城市中行色匆匆奔命于工作挣钱的人,一脚踩进这样慵懒的日子里心安理得地“虚度”起光阴,连我这样懒散惯了的人都还会觉得不适。

没去成都之前,听一个朋友讲她在那里撘出租车的经历,正巧那天遇上难得的阳光,司机师傅伸了懒腰就谢了客:“今天天气不错,不做生意了,喝茶去!”朋友由衷地感叹了一句:“成都的阳光果然不是用钱可以买来的。 ”

当时听着只觉得是戏言,艳羡得很但也半信半疑,想着如今这世道哪还有任性到如此境界的活法?之后的某天,S说要带我去宽窄巷子附近的一家店吃担担面,只因为美味,两个人辗转一路找到了那家店,正是晚上生意兴隆的时候,店门却紧闭着,屋里灯还亮着,却不见主家。

问街边的生意人店家去哪儿了,那人应答说,打麻将去了吧,方才有人来喊了。

顿时觉得朋友此前讲的那番话真切得很。

在小城里喜欢上了这样一句话:茶马江湖走一走,吃饭喝酒耍朋友。

说得很豪情很随性很洒脱。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看到这样的话,我还会觉得有那么点装腔作势。

但在这样的享乐之都,随性洒脱的性情仿佛都无声无息地浸染到生活的边边角角,以某种挥霍的堕落的粗糙的肆无忌惮的面目,扑跌在时间的脸上。

一切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有价值的和无价值的,追求的和怠惰的,鱼龙混杂在一起,混淆了原有分明的界限。

走在街上,时常会被某个吸烟的南方姑娘吸引过去。

看她站在人群中,旁若无人地喷吐着烟雾,或者立在街角,满脸笑靥地引逗着一只狗,灰白色的烟圈遮掩了她精致的脸。

魅惑,妖娆,用不着媚眼,喷云吐雾就可以让身边的男人多看她两眼。

这里不少男人倒长得清秀好看得很,大概是水土养的,比姑娘还要白净秀气的长相,眉眼间少了北方男人的阳刚之气,看一眼总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古时戏院里花旦青衣的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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